市红十字会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:
一、办公室。负责机关日常运转。承担信息、公文处理、机要保密、信访、人事管理、退休人员管理、机关党建、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等工作。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主义法。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、职业健康、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负责人大代表议案、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办理工作。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赈济救护科。负责备灾救灾工作;承担应急救护培训,普及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;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,依法开展募捐活动;负责红十字志愿者的管理,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。
三、事业发展科。承担无偿献血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,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;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、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,提高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。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、患者;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;负责与红十字事业相关的项目争取及管理;指导红十字青少年工作;负责红十字会会员管理。
市红十字会下设事业单位:
应急物资储备中心。负责市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的采办、储存和分发;承担中国红十字会和省红十字会救灾物资的代储代管和调运任务;协助市红十字会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、管理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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